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滚动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周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合格要求:
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
成绩累积:
在两个连续的考试年度内,考生可以将不同年度的合格成绩累积起来。
缺考影响:
如果考生在某年度缺考,则该年度的成绩为零分,并且缺考的科目成绩会显示为“-1”,但这不会影响其他科目的成绩有效期。
免试情况:
对于免试两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资格证书。
增项考试:
报考增项考试的考生,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科目之间的成绩有效期是相互独立的,即一个科目的成绩失效不会影响其他科目的成绩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