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满后,如果需要延续注册,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进行申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有关一级建造师延期申请进度的要点:
1. 对于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河北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如果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如果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如果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 对于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的一级建造师,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如果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1年8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3. 申请延续注册时,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其他相关条件进行满足。
请注意,上述信息中提及的截止时间已经过期,因此您应该检查当前有效的注册规定和流程。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注册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