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二级建造师证书 仍然分省使用,但一些省份已经逐步放宽了政策,允许二级建造师资格证跨省使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互通情况:
京津冀地区:
自2023年6月13日起,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此政策试行期为2年。
江浙沪地区:
自2020年7月3日起,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允许二级建造师及其他多个职业资格(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员等)跨区域注册执业。
四川、重庆地区:
四川、重庆两地的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高级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实现了职称互认。
陕西、西藏地区:
陕西省和西藏自治区达成协议,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进入西藏进行注册执业,以支持西藏自治区的发展需求。
因此,虽然二级建造师证书原则上在所在省份注册和使用,但已经有一些省份之间实现了互通,允许证书跨省使用。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了解是否可以在其他省份使用二级建造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