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物权债权制度主要涉及建设工程中债权和物权的法律关系、产生原因、权利内容以及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基本要求
掌握债的四种形成原因: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债的概念
债权是指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方有履行之的义务。债权是相对权,而物权是绝对权。
债的内容
合同之债:依据合同约定产生,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侵权之债:因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如建筑物倒塌致害责任。
无因管理: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义务,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不当得利:一方无法律依据取得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典型题目演练
题目: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是()。
答案:A. 债。
物权制度
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权制度的应用
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具体且具有法律效力。
加强合同管理,监控合同执行过程,变更和跟踪履行情况。
建立信用体系,进行信用评估,降低交易风险。
强化债权保障措施,如提供担保、设立保证金、采用预付款方式。
利用法律手段维权,解决债权纠纷。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全面了解二级建造师在建设工程中物权债权制度的基本知识,从而更好地进行项目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