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级建造师复查分数的相关信息如下:
复查时间
成绩公布后30日内。
复查范围
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客观题:原则上不查分,但若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可以复查。
复查流程
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成绩复核不会重新评卷,也不会把采集到的答题信息提交评卷系统。
建议:
如果有成绩异议,建议尽快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得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