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管理规定

育儿课堂 · 2024-12-27 06:06:23

一级建造师增项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将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报名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增项专业数量

目前,一级建造师共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后,可以增报其余专业。增项考试时,考生只需参加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注册要求

申请专业增项注册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持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考试与注册

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而是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建议:

考生在考虑增项时,应先了解并确认自己已符合报名条件,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报考。

由于增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考试年度内完成考试。

增项考试只考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可以提前准备,确保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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