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不同省份的通用情况如下:
京津冀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二级建造师可以跨区域注册执业。
江浙沪地区
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允许二级建造师及其他职业资格跨区域注册执业。
川渝地区
四川省和重庆市实现了二级建造师的职称互认。
陕西与西藏
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可以进入西藏进行注册执业。
福建与海南
福建省和海南省可以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
其他省份
还包括湖北、陕西、广西、新疆、贵州、内蒙古、湖南、甘肃、四川、河南、河北等15个省市,在这些省份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自由流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二级建造师证书在部分省份之间实现了互通,但每个省份对于二级建造师的管理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查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