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书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变更步骤和所需材料:
变更条件
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跨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省内变更流程
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书面资料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制作。
跨省变更流程
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书面资料先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后,本人再携书面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
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制作专用章。
提交材料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跨省调入人员还需提交造价员专用章。
备案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每半年将本市造价变更资料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备案(每年的六月、十二月)。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证书变更时,应先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变更过程顺利。
变更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变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