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要求主要包括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这三个方面。以下是详细解读:
学历要求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其他专业:
在上述基础上,相应学历和工作时间分别增加1年。
工作年限要求
工作年限的计算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累积计算,但初、高中学历不能作为工作年限证明。
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业证书、社保缴纳清单材料等可以作为年限证明。
免试条件
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
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分为10个专业方向。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进行了解读,具体报考要求和流程请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相关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