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级建造师的注销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申请表(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注销原因等内容)。
提交申请
个人可亲自前往所在省份的建设部或授权机构,或委托他人提交注销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完整的表格,同时提供所需材料。
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则需个人登录,进行确认后,由企业再次登录上报。
材料审核
建设部或授权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及证书信息,确保符合注销条件。
公示期
根据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注销需要进行公示。建设部或授权机构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一般为3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对申请进行异议。
异议处理
如有异议出现,建设部或授权机构将对异议进行调查和处理。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被证实正确,异议将被驳回。
领取注销证书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申请人可携带注销证明文件前往建设部或授权机构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注销证书。证书上将注明该人员已成功注销一级建造师资格。
建议:
在进行注销申请前,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如果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确保所有委托手续合法有效。
在公示期内密切关注公示信息,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