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单要求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
及格分数:60分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满分:130分
及格分数: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分
及格分数:78分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满分:160分
及格分数:96分
综合成绩要求
一般要求:
总分要求:通常要求总分不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
各科目要求:各科目的分数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要求各科目的分数都达到及格线(一般为60分)
额外说明
补考要求:
笔试单科不及格(≤59分)的考生可以参加不及格科目的补考,但总成绩不能低于300分。
口试不及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但不得低于80分,否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成绩有效期:
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这些要求适用于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官方公告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考生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