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备品数量

一点快懂 · 2024-12-27 06:26:40

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备品数量,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备用喷头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0只。

火灾报警探测器

不同类型的火灾报警探测器应有10%但不少于50只的备品。

灭火器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水喷雾灭火系统

不同型号、规格的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足够的备品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