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所需材料如下: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单位开具的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新单位的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
聘用企业或单位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视具体情况而定)。
逾期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接受继续教育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注册其他专业时,需提交其他专业考试的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免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注册进程。
如果原单位不同意解聘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可能会影响重新注册,需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