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分项验收标准

安娜老师 · 2024-12-27 06:41:25

一级建造师分项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分项工程包括施工单位自检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两个阶段。

验收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需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包括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质量检验员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

责任分配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验收采用观察、触摸或简单的方式进行。尽管检查结果并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但其综合给出的质量评价应是“好”或“差”。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措施。

检验批的划分与质量验收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记录与资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分项验收标准涉及自检、监理单位组织验收、质量合格规定、责任分配、验收程序、观感质量评价、检验批划分与质量验收记录等多个方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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