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电力设施范围包括 一切发电、变电、送电和供电有关设施。具体来说,发电厂、变电所(站)区域内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送电设施以及厂、所区域外的供电、输电设施和辅助设施等均属于电力设施范畴。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主要分为电力线路设施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两种,具体保护距离如下: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压在1~10KV的为5m;
电压在35~110KV的为10m;
电压在154~330KV的为15m;
电压在500KV的为20m。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地下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0.75m处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m)处,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江河电缆,一般为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m(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m)处,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这些保护范围是为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因外部施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对其造成损害。一级建造师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需要熟练掌握这些保护范围,以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