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工程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时,需遵循以下规定:
明确监理职责
与监理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规定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监督、工程投资控制等具体要求。
加强沟通与协调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及时了解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严格质量控制
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合理控制工程进度
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对施工进度滞后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控制工程投资
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对超出预算的投资,要求监理单位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并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推荐施工队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廉洁自律,遵守作息时间,保持良好形象,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图纸会审制度
项目监理部要重视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安排日程表,通知相关各方,提高图纸会审质量。
监理实施细则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详细规定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方法及措施。
监理人员守则
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在监理工作中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投资,并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