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项目资本金: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来源包括:
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
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
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
土地批租收入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
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
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
企业折旧资金
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本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利润:一般应是提取了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未分配利润。
固定资产折旧:作为固定资产重置准备金性质的折旧基金,在被提取以后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可以用作偿还贷款的来源之一。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费:摊销费是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计入企业的总成本费用,具有“沉淀”性质,可以用来归还贷款。
其他还款资金:按规定可以用减免的营业税金来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来源:
企业可用于偿还建设投资借款的资金来源还包括按政策减免的税金、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工程资金来源多样化,涵盖了政府预算资金、企业自有资金、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及特定政策下的减免税金等。这些资金来源共同构成了项目资本金和偿还贷款的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