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的是两年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具体来说:
1. 对于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即考全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即免二科),必须在连续的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资格证书。
3. 对于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即增报专业),在通过应试科目后,可以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在连续两年内未能通过所有科目,则之前通过的成绩将会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