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证规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考试规则变动
迟到5分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需提前安排好时间,确保按时到达考场。
考生必须在考场内坐满两小时才能离开,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报考地点限制
新规要求考生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以减少跨省作弊现象,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企业资质标准调整
审批部门调整: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审批部门由原来的15个试点省份统一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注册建造师指标调整: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级别调整: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特级和一级)时,企业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也要符合相应要求。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
自2022年起,一建报考年限放宽,例如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就可以考一建。
202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具体条件可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
电子证书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继续教育
虽然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的法律规定是3年一次,但由于历史原因,住建部暂停了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暂未作强制要求。目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是二级建造师和安全B证。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一级建造师考试和管理的严谨性,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同时方便考生进行报考和资质申请。建议考生密切关注最新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报考和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