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免考条件:
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2. 免考科目:
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 成绩管理:
免试考生的成绩只保留一年,不实行2年滚动管理。
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才能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
4. 特殊情况下的免考:
对于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历史数据提供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考试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