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后,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准备补办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补办申请
到原注册机关或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补办申请。
补办流程
受理与初审:提交材料后,区(县)住建委进行受理和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复审:初审合格后,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注意事项
遗失声明需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如市级报纸,费用大约在50-200元之间。
补办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以上步骤,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者可以顺利完成补办手续。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补办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