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项后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是 专业科目合格证明,而不是单独的证书。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后,会由国家统一印制并发放相应专业的合格证明。这个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并且有纸质版,但不一定是红本本。
增项合格证明与主专业共用一本证书,不会另发证书。增项考试合格后,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因此,增项后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主要是作为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并作为注册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