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权限是有限制的,以下是他们无权处理的事项:
干涉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
监理工程师不得干涉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这包括对施工方案做出重大变更或越级汇报。
解除施工合同中的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方同意,无权解除施工合同中施工单位的义务。
直接批准费用增加的设计变更和延长工期:
总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方同意,无权直接批准涉及费用增加的设计变更和延长工期。
处理承包商的内部人员问题:
监理工程师无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查看承包商的保密文件:
工程师在管理合同过程中,无权查看承包商的保密文件,以检验承包商的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循合同条款和业主的授权,不能超越其权限范围行事。如果遇到超出权限范围的事项,应当与业主方进行沟通,获得相应的授权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