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规则
应考人员在开考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应考人员需携带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
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准考证上明确禁止携带的电子物品带至座位。
迟到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开考一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答题前应当按照要求在试题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考试资格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有两门,包含法规和施工管理;专业课有六个科目,分为建筑、机电、市政、水利、公路、矿业,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门科目,与法规和施工管理两科共计三科。
公共课每科100分,专业课120分,各省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要求最高的地区为考试合格分数为总分的60%,个别地区要求为总分的50%,由各省份自主决定。
考试方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含客观题和主观题。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一年一次,成绩2年内滚动有效。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的2个月左右公布,成绩查询官网:各省人事考试网。
考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每科总分的60%,部分省份会有降分。
以上是二级建造师考试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