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土方工程中需要遵循以下技术要求:
挖方边坡坡度确定
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使用时间(临时或永久性)、土的种类、物理力学性质(内摩擦角、黏聚力、密度、湿度)、水文情况等确定。
对于永久性场地,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放坡;如设计无规定,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实践经验确定。
软土及易风化岩石边坡保护
对软土土坡或极易风化的软质岩石边坡,应对坡脚、坡面采取喷浆、抹面、嵌补、砌石等保护措施,并做好坡顶、坡脚排水,避免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挖方上边缘至土堆坡脚的距离
根据挖方深度、边坡高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当土质干燥密实时,不得小于3m;当土质松软时,不得小于5m。在挖方下侧弃土时,应将弃土堆表面整平低于挖方场地标高并向外倾斜,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排入挖方场地。
施工作业面
施丁者应有足够的工作面,一般人均4~6m²。
安全措施
开挖土方附近不得有重物及易塌落物。在挖土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土质情况,注意留出合理的坡度。若须垂直下挖,松散土不得超过0.7m,中等密度者不超过1.25m,坚硬土不超过2m。超过以上数值的须加支撑板,或保留符合规定的边坡。
基桩及标高桩保护
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基桩、龙门板及标高桩。
测量定位与抄平放线
开挖前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基坑开挖原则
基坑一般采用“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开挖原则。
基坑排水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防止地下水浸泡基底。
异常情况处理
当开挖揭露的实际土层性状或地下水情况与设计根据的勘察资料明显不符,或出现异常现象、不明物体时,应停顿开挖,在采取相应措施前方可开挖。
这些技术要求旨在确保土方工程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同时符合相关的设计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