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消防工程师现已划归 应急部管。具体来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颁发,国家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因此,二级消防工程师的管理和注册审批主要归属于应急部及其下属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议您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