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按事故原因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由于设计或施工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包括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未成熟或未经充分验证的新技术、不适当的施工方法或工艺等。
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由于管理不完善或失误而引发的质量事故。
例如,工程负责人不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盲目赶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
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
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这些分类有助于对施工质量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从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和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