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行吊安装申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施工前准备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检。
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及人员资格证件、行吊施工组织与技术方案等相关文件。
将拟进行的行吊安装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施工方案审批
行吊安装前应编写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施工单位还需持资质证书、行吊全套质量文件及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行吊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现场安全管理
吊装作业前应设置警戒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并安排专门看护人员。
吊装实施单位及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作业资格。
吊装必须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对可能受损的部位进行保护。
吊装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被吊物应捆绑牢固。
申请吊装作业许可
填写吊装作业申请表,包括吊装时间、吊装单位、现场负责人、吊车吨位等信息。
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等。
客户服务部、工程部、项目经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审批流程
吊装作业方案提交提前6天,申请作业时间最长8小时。
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批。
应急措施
对于紧急抢修情况,应根据作业的部位和性质,用非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严格按作业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完毕补办作业手续。
作业结束与验收
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安全工程师进行清场验收,并归档吊装资料。
建议: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确保施工方案详细且符合规范。
严格按照申请流程操作,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在作业过程中,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