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教育周期与学时要求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三年一次,即每三年需要完成一次继续教育,这是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三年),建造师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如果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该专业的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此外,继续教育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继续教育课程内容
继续教育课程内容进一步细分为多个领域,如建筑信息模型、绿色建筑、工程总承包等。建造师需要根据自身的工作需求和个人兴趣,选择合适的课程进行学习。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程、法律课程和职业道德课程等,同时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继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
继续教育可以通过网络学习、自学等方式完成,这不仅方便了建造师的学习,还降低了继续教育的成本。
继续教育的便利化措施
企业可以组织培训来满足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要求,时间可以分散,甚至可以在周末进行。
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特定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以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但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继续教育的考核与证明
建造师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一篇2000字论文(手写)才能获得继续教育证明。
继续教育完成后会发给你一个证明,不注册也能参加继续教育。
这些新规定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持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变化,同时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建议建造师们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顺利完成继续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