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轨道交通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规定:
相邻两个联络通道之间的距离
不应大于600米。
联络通道长度一般为5~9米。
轨道结构
长度大于100米的隧道内和隧道外U型结构及高架桥,以及大于50米的单体桥地段,宜采用短枕式或长枕式整体道床。
线路中心距医院、学校、音乐厅、精密仪器厂、文物保护单位和高级宾馆等建筑物小于20米以及线路直线穿越地段,宜采用特殊轨道减震。
基坑降水
软土地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一般要用井点降水。
真空井点降水深度单级≤6米,多级≤12米;喷射井点降水深度≤20米;管井降水深度不限;渗井降水深度由下伏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和水头条件确定;辐射井降水深度4~20米,电渗井降水深度≤6米;潜埋井降水深度≤2米。
集水井和明沟
在基坑四角或者每隔30~50米设置集水井。
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米以外,沟边缘离开坡脚应不小于0.3米,明沟底面比挖土面低0.3~0.4米,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5米以上,明沟坡度不宜小于0.3%。
井点降水布置
当基坑(槽)宽度小于6米且降水深度不超过6米时,可采用单排井点,布置在地下水上游一侧。
当基坑宽度大于6米或者土质不良渗透系数较大时,宜采用双排井点,布置在基坑(槽)两侧。
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环形井点,挖土运输设备出入通道可不封闭,间距可达4米,一般在地下水下游方向。
轻型井点
采用金属管,井管距坑壁不应小于1.0~1.5米,井点间距一般为0.5~1.0米。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涉及施工技术、现场调查、施工管理机构组建、施工必备条件及物资准备等多个方面。建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并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