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预付款回扣的相关信息如下:
预付款支付比例
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宜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它项目费)的30%。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5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预付款扣回
预付款扣回时,先算应支付金额,再乘以每次应得款的支付比例(如90%),然后减去预付款。
月产值达到一定金额时开始扣预付款,具体金额需根据合同约定。
月度付款达不到某一金额时,可能会影响预付款的支付。
起扣点计算
起扣点计算公式为:起扣点 = 合同总价 - (预付备料款 / 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合同总价中不包括暂列金额(如甲供材、暂估价等)。
其他注意事项
预付备料款的回扣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如果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有权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一级建造师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和回扣规则,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管理和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