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审查

亲子百科 · 2024-12-27 07:45:15

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审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提交材料

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明及学信网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报名单位一致的社保缴费记录单据。

公示报名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年限每个年度的“岗位工作备案经历”佐证材料。

外调协查函的反馈件。

工程设计变更的文件及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新增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监理单位的评审、管理及验收记录。

相关监管机构报备文件,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

审核流程

申请人必须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且不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相关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审查的签署意见,不同意的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

审核通过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将材料报送建设部。

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间要求

建造师增项注册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完成注册。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确保审核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部分省份一级建造师增项需要进行资格审核,一般是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主项)。

个别地区,如山西,增报专业考生无须参加考后资格审核。

审核增项涉及到材料、方案、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需要严格执行监管流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符合当地建设部门的要求,以便顺利完成一级建造师增项的合格审查。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