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劳动者权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的种类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保密条款等。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预告通知解除和随时通知解除(单位有法定过错)。
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这些权益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公平、安全的环境中工作。一级建造师作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和同事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