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在分析市政工程建筑的造价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原理:
单件性原理
市政工程建筑产品由于其条件、地质条件、结构类型、外形尺寸等几乎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具有单件性的特点。
这一特点决定了市政产品工程造价必须采用单件计算的方法确定,即对每一具体工程进行单独的成本计算和分析。
固定性原理
市政工程产品的建造必须固定在大地上,建成后一般不能移动。
由于这一固定性,每一项产品的建筑材料由于来源地不同而产生单价不同,进而影响工程成本。
流动性原理
流动性是指市政产品施工(施工队伍)的流动性。
由于工程固定,工程完工后施工队伍又要转移到新的工程地点,这会导致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转移到新的工地,从而发生各种费用。
艰苦性原理
市政产品施工大多为露天作业,在严冬、盛夏、雨期等气候条件下,施工困难较多,施工作业受到一定影响。
这会产生露天作业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额外费用。
通过这些原理,造价员能够更准确地计算和分析市政工程的造价,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