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原则

洛森百科 · 2024-12-27 07:53:14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的规律如下:

编号长度: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通常为8位数字。

地区代码:

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例如北京为“京”。

级别代码:

第2位数字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

企业代码:

第3和第4位数字表示企业初次注册时所在省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例如北京的“11”和湖北的“42”。

资格证书年份:

第5位和第6位数字表示获得资格证书的年份,如2005年表示为“05”。

初始注册年份:

第7和第8位数字表示初始注册年份,例如2007年表示为“07”。

注册序列号:

第9到13位数字表示申请人在初次注册时在注册申请的省级级别注册序列号,如第1个表示为“00001”。

示例

以“京111050700001”为例:

:表示现注册省份为北京。

1: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为一级。

11:表示企业初次注册时所在省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北京。

05:表示获得资格证书的年份为2005年。

07:表示初始注册年份为2007年。

00001: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的省级注册流水号为1。

这些规则适用于一级注册建造者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号码。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考当地建设部门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编号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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