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的规律如下:
编号长度: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通常为8位数字。
地区代码:
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例如北京为“京”。
级别代码:
第2位数字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
企业代码:
第3和第4位数字表示企业初次注册时所在省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例如北京的“11”和湖北的“42”。
资格证书年份:
第5位和第6位数字表示获得资格证书的年份,如2005年表示为“05”。
初始注册年份:
第7和第8位数字表示初始注册年份,例如2007年表示为“07”。
注册序列号:
第9到13位数字表示申请人在初次注册时在注册申请的省级级别注册序列号,如第1个表示为“00001”。
示例
以“京111050700001”为例:
京:表示现注册省份为北京。
1: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为一级。
11:表示企业初次注册时所在省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北京。
05:表示获得资格证书的年份为2005年。
07:表示初始注册年份为2007年。
00001: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的省级注册流水号为1。
这些规则适用于一级注册建造者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号码。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考当地建设部门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编号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