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不同地区的通用性取决于各地政策的规定。以下是一些二级建造师证书通用情况的概述:
京津冀地区
自2023年6月13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京津冀区域内跨省承揽工程项目,试行期为两年。
江浙沪地区
从2020年7月3日开始,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允许二级建造师跨区域注册执业。
川渝地区
持有川渝两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颁发的职称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由用人单位依据需求自主聘任。
陕西、西藏
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福建、海南
这两个省份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实现了证书的互通。
其他情况
大部分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还是只支持在本地使用,但也有个别地区实现了二级建造师共通模式。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相关职业资格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