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报考须知如下:
报考科目
一级建造师增项只需考一门科目,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生需要选择未考过的专业进行报考,不需要再报考公共科目。
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考增项。
增项考试没有数量要求,但每年只能增报一门专业。
具体学历要求包括: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考试与注册
增项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增项证书必须和主项证书注册在同一家单位,不能分开注册。
报名材料
-需提供一建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及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免冠证件照。
所在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资格审核
大部分省份一级建造师增项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以各地考试中心公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建议:
选择增项专业时,可优先考虑与本专业相近的专业,或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专业。
考虑所在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发展前景,选择能够提升个人职业发展和企业资质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