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为 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如果两年内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那么第一年的考试科目清零,只保留第二年的考试成绩,第三年需要考除了第二年通过考试以外的其他科目。
成绩保留与滚动: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部分科目,那么这些合格的成绩可以保留至第二年。在第二年,考生需要继续通过剩余的科目。如果第二年仍未通过所有科目,则第一年的成绩作废,第三年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成绩有效期: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其成绩有效期为1年。
综上所述,对于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对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建议考生合理规划考试进度,确保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