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机构负责人通常指的是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其职责主要包括: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负责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履行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的承诺。
编制和管理项目规划:
组织或参与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制定和实施安全措施:
主持制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并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资源监控和管理:
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进场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质量和使用。
建立和管理专业制度:
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有效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项目绩效评估:
组织或参与评价项目管理绩效。
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工程资料管理:
按规定完善工程资料,规范工程档案文件,准备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接受审计和善后工作:
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协助和配合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缺陷责任期工作:
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此外,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权限包括: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参与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制定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
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与项目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授予的其他权力。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机构负责人在项目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不仅需要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控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权限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