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级建造师的审查方式如下:
考前审核
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可以直接参加考试。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考试报名表》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现场审核
需要上传材料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审核地点为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建议:
考生需要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选择合适的审核方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