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实务中的竣工日期确定规则如下: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这些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竣工日期,以避免争议。
一级建造师实务中的竣工日期确定规则如下: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这些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竣工日期,以避免争议。
本文标题:一级建造师实际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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