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最高分及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合格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满分130分,合格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分,合格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满分160分,合格96分。
因此,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最高分为160分,各科目合格标准分别为60分、78分、78分和96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