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挖基坑时,需要遵循以下技巧和原则:
遵循设计要求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测量定位与抄平放线
基坑开挖前,应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长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
排水措施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以防止地下水影响施工。
预留土层
当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使用机械开挖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结合人工挖掘修整。
防止扰动地基土
挖土过程中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特别是在基坑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土,由人工挖掘修整,以避免破坏基底土。
降水处理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应将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50cm,以利挖方进行。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施工完成。
支护措施
根据基坑的深度和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支护方法,如斜柱支撑、锚拉支撑、型钢桩横挡板支撑、短桩横隔板支撑、临时挡土墙支撑、挡土灌注桩支护、叠袋式挡墙支护等。
放坡开挖
当场地条件允许且经验算能保证土坡稳定性时,可采用放坡开挖。放坡开挖应分级进行,设置过渡平台,并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边坡开挖。
机械开挖与人工修整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土,由人工开挖修整,以避免破坏基底土。
验槽
基坑挖完后应进行验槽,确保基坑底部平整,无扰动和沉陷。
通过遵循以上技巧和原则,一级建造师可以有效地进行基坑开挖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基坑结构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