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特种设备规定

初心教育 · 2024-12-25 01:38:28

一级建造师在机电专业中,对于特种设备的规定需要了解如下要点:

特种设备的范围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设备的分类

锅炉根据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和额定蒸汽压力分为A、B、C、D四个级别。

压力容器根据其使用性质和危险性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级别。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需要事先告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必须经过监督检验合格才能出厂或交付使用。

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的安装许可

特种设备的安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许可资格,例如锅炉安装许可分为1级、2级和3级,根据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确定许可级别。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的许可制度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并且对其制造、安装、改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了解这些要点有助于一级建造师在机电专业领域中正确处理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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