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回填土厚度的要求如下:
水泥混凝土路面垫层材料 :最小厚度为150mm。水泥土、石灰土、二灰混合料基层:
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0mm,且不宜小于100mm。
沥青混合料面层:
最大厚度不宜大于100mm。
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
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找平表面。
沟槽回填土
应分层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0.2m~0.3m。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必须采用人工压实,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0.25m~0.4m。
其他情况
回填厚度应根据填料和压实工序来确定,确保工程质量。例如,人工打夯要求粒径应小于5厘米,厚度小于20厘米,压实3-4遍;平碾压实6-8遍,厚20-30厘米;羊足碾压实8-16遍,厚20-35厘米。
桥涵台背、锥坡、护坡及拱上各种填料只能用透水性材料,回填土的分层厚度宜为0.1~0.2m。
这些要求确保了回填土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防止因回填不当导致的基础不稳定或其他安全隐患。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回填土的厚度和压实方法,以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