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一般为 三年,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三年),一级建造师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如果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主要包括:
形式:
一般以网上学习和考试的形式进行,部分地区或机构也可能提供面授课程。
内容:
涵盖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与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职业道德与素养等方面。
继续教育流程如下:
报名:
在继续教育周期开始前或规定时间内,关注所在省份的住建厅或住建局发布的继续教育通知,了解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并进行报名。
学习: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继续教育平台或参加面授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学习。学习过程中需要认真听讲、做笔记,确保学习效果。
考试:
学习完成后,需要参加在线考试或面授课程的结业测试。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
如果一级建造师未在有效期内进行注册,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进行继续报名。但是,满3年未注册的一级建造师需要参加继续教育,通过考试后方可延续注册。
建议一级建造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以确保其注册证书的有效性和职业生涯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