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行程序规定

陈老师育儿 · 2024-12-27 10:00:40

一级建造师执行程序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执行的条件

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

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

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执行根据

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生效的调解书等。

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生效的仲裁调解书。

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

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

执行案件的管辖

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由第一审法院执行。

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生效的仲裁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如果无故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或6个月(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移交执行

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由审判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随即开始执行程序。

提交执行的案件有三类:具有给付或者履行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包括先予执行的抚恤金、医疗费用等);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仔细准备所需材料,并遵守相关期限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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