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是职称,而是一种执业资格证书。它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用于证明持证人具备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格。尽管二级建造师在某些地区可以视同具备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本身就是一个职称证书。实际上,二级建造师与职称体系的关联主要体现在职称对应关系的明确性及其在职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例如在河南人社厅发布的通知中,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因此,二级建造师主要是作为执业资格和职业资格来使用,而非直接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