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办法如下:
考试内容与满分
二级建造师考试设三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各科目满分分别为:法规与相关知识100分,施工管理120分,专业实务120分。
合格分数线
按总分的60%计算合格分数线,即:
法规与相关知识60分
施工管理72分
专业实务72分
不过,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略低于60%的合格分数线,例如:
法规55分-60分
管理55分-72分
实务50分-65分
成绩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即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报考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即部分科目免试)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滚动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证书颁发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议:
考生应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最新合格标准,因为各省份的合格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因此建议考生合理规划复习时间,确保在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