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受理索赔时的原则和程序如下:
以合同为依据: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必须以合同条款和协议为基准,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他们需要详细了解合同条件和相关协议,确保所有索赔要求都符合合同规定。
资料积累:
在处理索赔时,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资料,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气象资料、工程变更单、现场照片和工程量清单等。这些资料将有助于公正、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
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处理索赔,避免因处理不及时而导致索赔失效。同时,他们应合理处理索赔,避免因过多索赔处理而增加工程成本和延误工期。
前瞻性: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前瞻性,提前考虑可能出现的索赔事件,并制定相应的索赔处理计划。这有助于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合作处理:
在处理索赔时,监理工程师应与甲方、乙方以及其他相关方合作,共同处理索赔事件。通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公平合理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做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协商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
授权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在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时效性: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资料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回复意见,否则视为施工单位的索赔成立。
书面指令和记录:
对于重要或重大问题,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书面形式发布指令和确认,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成为重要的监理原始资料。同时,应注意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有关各方的及时签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索赔处理结果答复: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受理索赔时,应严格遵循上述原则和程序,确保索赔处理的公正性、及时性和合理性,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